发布时间:2019-07-25 浏览次数:
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
为拓宽博士研究生培养渠道,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和培养模式,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全日制在读2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就读专业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3.硕士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或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考试无不及格及重修记录(成绩出具日期截至报名受理前1日)。
4.能比较熟练运用1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5.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在学期间曾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研究或在相关学科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优先考虑。在学期间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可不受选拔条件第3、4项限制破格申请,但各科课程考试不得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6.至少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优选计划”(以下称优选计划)入选者,在达到学业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时,可不受选拔条件第3、4、5项的限制,直接申请参加转博考核。
二、报名程序
1.研究生院于每年10月向全校发布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通知。凡符合选拔条件的2年级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2.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附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本学科领域高层次学术活动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
3.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以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审核,得到学校批准后方于每年11月组织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考试。
三、选拔要求
1.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人数,不得超过各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录取当年导师的博士招生名额。
3.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进行,如跨学科选拔,须说明两个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已有的学科基础对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支撑作用,并提供申请人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
四、考核及录取
1.培养单位应建立由相关学科专业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组负责组织转博考试。转博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笔试、答辩两个部分。综合笔试参照该专业统招博士生入学考试内容命题,主要考查其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答辩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创新性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能力。考核组将综合笔试、答辩两个环节成绩进行综合评价,集体讨论是否予以通过,并将考试结果用通过、不通过记载。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笔试试卷、面试录音和录像都要存档。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2.学校审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名单,公示无异议则列入下一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备案。
五、培养与管理
1.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经学校批准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3.通过硕博连读转博考试的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除破格选拔和入选“优选计划”的研究生以外,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硕士阶段课程学习结束后,加权平均成绩仍保持在80分及以上或排名在本专业50%,且考试无不及格及重修记录。如达不到上述成绩要求,继续按硕士研究生培养。
5.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在读期间,应在cssci、sci、ei收录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所在培养单位博士科研成果要求高于本规定的,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执行),不能达到上述科研成果要求,则转为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原《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辽大校发[2016]106号)废止。
2.本办法由辽宁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